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在證監會“排隊”等待審批的44家基金公司中,目前僅有一家基金股東顯露信托身影,而申請日期為兩年以前
自2013年資管新政實施以來,多家信托公司發起設立基金公司,并擬通過基金公司成立基金子公司的模式拓展公司業務領域。2014年全年,證監會共批準設立了7家基金公司,其中3家公司由信托公司控股。其中,圓信永豐基金大股東為廈門國際信托,持股比例為51%;北信瑞豐基金由北京國際信托持有60%股份;嘉合基金則由中航信托以30%的出資比例控股。
然而“畫風突變”,雖然信托公司申請設立基金公司的熱情仍然高漲,但公募基金牌照的獲取較此前明顯收緊。在2014年11月份到2015年2月份之間,共有四家信托公司申請參與新設基金公司,分別為安信信托、渤海信托、國元信托和西藏信托。但這四家公司中,僅有國元信托一家“成功突圍”。此后,再無信托系基金公司成功設立。
證監會披露的“基金經營機構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及審核情況公示表”及公開信息查詢顯示,截至2017年2月份,除了西藏信托仍在“獨自等待”,再未有其他信托公司參與設立基金公司。業內認為,去年以來基金子公司迎來的強監管已大大削弱了信托公司通過設立基金公司,進而成立基金子公司以轉移并拓展業務的吸引力,這是信托公司發起設立基金公司態度轉冷的最主要原因。
安信渤海相繼撤出
西藏信托“獨自等待”
對于最終放棄設立基金公司的兩家信托公司來說,兩年的等待時間可謂漫長。
率先放棄的信托公司是安信信托,2016年11月5日,安信信托發布終止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顯示,2016年5月29日,安信信托與控股股東國之杰共同出資成立國和基金管理公司,并簽署了《發起人協議》。其中,安信信托計劃以貨幣方式出資2400萬元,占國和基金注冊資本總額的24%。國之杰擬以貨幣方式出資7600萬元,占國和基金注冊資本總額的76%。
安信信托表示,在協議簽署之后,該事項一直處于材料整理、報送審批階段。由于審批等原因,安信信托最終決定終止《發起人協議》,退出設立國和基金。《證券日報》記者查詢證監會公布的基金公司名單,截至發稿日期,該基金公司仍未設立成功,亦已不在排隊審批名單范圍內。
僅兩日之后,海航投資亦發布公告,披露本源基金設立的最新進展。海航投資稱,由于“股東自身原因”,本源基金的主發起人由渤海信托變更為海航資本,各發起人出資金額及比例保持不變。也就是說,渤海信托的母公司將取代渤海信托,成為控股本源基金50%的股東。
目前,在排隊等待的44家待設立基金公司中,本源基金算得上是“拍豆餅”。該基金公司的審批進度已進行到“第二次反饋意見”,證監會已于今年2月17日進行意見反饋。在該基金公司提交第二次反饋材料之后,若能審核通過,即可順利通關。即使本源基金最終能夠“修成正果”,這一切也已與渤海信托無直接關系。
目前或許唯一一家在堅守的是西藏信托。在西藏信托的官網上,2015年“大事記”之一即是“作為發起人,向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交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設立申請文件”,此次發起設立基金公司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從證監會的設立審批表上看,嘉盛基金的申請材料于2015年2月份遞交,證監會在9月份決定受理,并于2016年1月份進行了第一次反饋。但此后,嘉盛基金再未提交過反饋材料。在此后的一年多時間里,嘉盛基金的設立進程再未有過新進展。
西藏信托2015年年報顯示,西藏信托向嘉盛基金投資3100萬元,占比30.69%。截至2015年年底,該筆投資獲得157.74萬元的投資收益,余額為3257.74萬元。嘉盛基金的注冊資本為1.01億元,法人代表為西藏信托的總經理查松。
目前,西藏信托最新年報尚未公布,《證券日報》記者致電西藏信托,未獲得關于嘉盛基金設立的最新進展。
事實上,雖然嘉盛基金仍未提交反饋材料,但也并不代表西藏信托已經放棄設立基金公司。在證監會公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審批表中,不乏長期未提交反饋意見的基金公司。以本源基金為例,其第一次反饋材料的提交時間長達一年零四個月,安邦基金、瑞泉基金、毅宏遠方基金等多家公司也于2016年1月份獲得第一次反饋意見,至今均未提交反饋材料。
基金公司吸引力“打折”
長期以來,在信托公司的金融股權布局中,基金公司曾扮演重要角色。在最早成立的一批基金公司中,均離不開信托公司股東的參與,如國泰基金、嘉實基金、易方達基金、博時基金、華安基金、南方基金、華夏基金等。
據《證券日報》記者查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在目前證監會公布109家存續的基金公司中,共有32家基金公司由信托公司控股或參股,占比達29.36%。但與此前相比,信托公司投資基金公司股權的熱情似乎在下降。根據此前公開報道顯示,2015年2月份,僅信托控股的基金公司占比已超過1/3,有信托背景的基金公司數量則更多。
2015年7月份,由國元信托參股31%的金信基金順利獲批。而此后,再未有“信托系”的基金公司闖關成功。一方面,的確是近年來監管部門對于基金公司的設立審查更為仔細;而另一方面,在近期對基金子公司的一系列監管規定出臺之后,基金公司的吸引力已大打折扣。
有分析人士指出,自2012年起,基金子公司獲批發行“類信托”資管計劃,彼時基金子公司發行產品不存在對凈資本的要求,這對信托公司參與成立基金公司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基金子公司監管新規落地之后,據風控規定的要求,基金子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1億元、不得低于凈資產的40%、不得低于負債的20%,調整后的凈資本不得低于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在監管趨嚴的形勢下,信托公司入股基金公司的動力明顯下降。
并且,除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在進行金融股權布局時仍有其他多類選項。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期貨公司等公司的金融股權亦是信托公司考慮長期股權投資的優勢選項。百瑞信托研究發展中心數據顯示,2015年,信托公司股權投資收益達到163.99億元,占全部自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到33.1%。從細分行業來看,2012年至2014年,由于連續多年參股銀行數量的持續增加,來自銀行的股權投資收益分別達到13.44億元、20.24億元和22.77億元,排名第一。2014年到2015年,由于證券市場出現牛市,證券公司收益大增,來自證券公司的投資收益在2015年占比最高,其中僅國信證券就為其信托股東貢獻了35.8億元的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