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9日,在證監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從事資管業務應堅持資管業務本源,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不得從事讓渡管理責任的所謂“通道業務”,證監會將對經營混亂、合規失效、風險外溢的機構從嚴監管。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次的風浪似乎來得比預期猛烈。
5月19日,在證監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從事資管業務應堅持資管業務本源,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不得從事讓渡管理責任的所謂“通道業務”,證監會將對經營混亂、合規失效、風險外溢的機構從嚴監管。
對此,市場的解讀是:“證監會全面禁止通道業務。”這引爆了整個資管行業,包括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等在內的機構迷茫而又忐忑,甚至一度引起市場資金面的大幅波動,盡管后續有接近監管的知情人士安撫,認為是市場過度解讀了證監會的表述。
事實上,監管層對“通道業務”限制和壓縮從去年開始就已從嚴。去年年中,中央政治局會議宏觀定調“資金脫虛入實”,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陸續發布相關“擠泡沫,去通道”的監管新規,直指金融去杠桿。
盡管此次證監會表述是在對新沃基金專戶違規通報的背景下進行的,但整個市場的反應卻十分猛烈。脫虛向實,這次26萬億規模的通道業務真的要止于草莽?
26萬億膨脹之路
何謂通道業務?與之相對的是主動管理業務,通道對應的是被動管理責任,資產端和資金端都不在手上,也不用承擔投資風險,僅僅收取相應的管理費以作通道費用。
通道業務最早的形式是銀信合作模式,2008年以前,就有銀行理財通過信托計劃開展票據投資和委托貸款等,截至2010年6月底,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規模已突破2萬億元,以信托貸款和信貸資產投資類業務為主。隨后銀監會開始壓縮銀信合作業務。
如今大行其道的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則始于2012年。
2012年6月,證監會時任主席郭樹清在基金業成立大會上發表主題演講《我們需要一個強大的財富管理行業》,提出要加快《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訂,爭取在拓寬基金公司業務范圍、擴大基金投資標的、松綁投資運作限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當年9月,證監會正式下發《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一個月后,《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以及《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市場稱為“一法兩則”)頒布,這打開了證券基金類機構的投資范圍,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從此進入了一個野蠻擴張時代。
此后,銀證合作、銀基合作、銀證基合作,也包括后面的銀保合作,逐步成為了銀信合作的重要替代和補充,成為主流意義上的通道業務形式。
數據為通道業務這5年來的膨脹之路作了最好的注腳。
2012年末,券商資管規模1.9萬億元,超過80%為通道業務;2013年底,券商資管規模5.2萬億元,而定向業務和專向規模合計約4.8萬億元,占比超過90%;2014年末,券商資管規模7.9萬億元,通道業務體量6.7萬億元,占比85%,其中81.4%的資金投向非標資產;2015年末,券商資產管理規模11.9萬億元,通道業務體量8.9萬億元,占比75%,其中76.9%的資金投向非標資產;2016年末,券商資管規模17.6萬億元,其中定向14.7萬億元,占比84%;而截止到2017年一季度末的數據顯示,資管規模18.8萬億元,定向資管規模16.1萬億元,占比86%。
再來看看另一類更是無拘無束擴張的基金子公司規模增長路徑。
首批3家基金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109家基金公司中有79家已經設立了子公司,從2013年的9000億元規模,到2014年的3.7萬億元(60%為通道業務,90%的資金投向非標資產),2015年的8.6萬億元(82%為通道業務),2016年的10.5萬億元,再到2017年一季度末的9.9萬億元。
在最瘋狂的2015年,一家規模較大的基金子公司總經理表示,業務最多的時候,一位專門管蓋章的職員,一天要蓋1000個章。基金子公司業務火爆可見一斑。
券商資管規模從2012年的1.9萬億元,到2017年一季度末的18.8萬億元,5年有余的時間規模增長近10倍;而基金子公司,5年間規模從0到9.9萬億元,可謂是一條資管暴走軌跡。如今算下來,僅是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的通道業務規模就高達26萬億元。
監管步步緊逼
要求各類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從事資管業務應堅持資管業務本源,履行管理人職責,不得從事讓渡管理責任的所謂“通道業務”,并不是證監會首次關于通道業務“禁停”的表述。
事實上,在經歷了從2012年的1.9萬億元到2014年的7.9萬億元,監管層就已經注意到通道業務的危險性,中證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通道業務第一次出現在證監體系的法律規則中,明確證券公司應當切實履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的職責,不得通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開展通道業務。
券商資管通道業務在監管中受限,而此時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卻處于監管真空中,利用監管套利,狠狠地擴了一把規模。
2016年,監管力度加劇。當年5月出臺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控指標指引》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隨后又出臺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每一步都顯示了監管層這次“降杠桿、去通道、擠泡沫”的決心以及和往日不同的魄力,特別是一行三會協同作戰。
2016年年中,政治局會議明確定調“脫虛入實”,并提及“抑制資產泡沫”。
此次證監會在通報新沃基金專戶違規的同時,強調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資管要回歸本源,履行管理人職責,不得從事讓渡管理責任的通道業務。
市場一時風聲鶴唳。隨后有接近監管層的相關人士對外安撫道,監管部門對通道業務的態度并非“全面禁止”,而是不鼓勵通道業務,并且希望機構負擔起盡調及管理職責。
實際上,監管層的意圖從早前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某培訓會上的發言就可以看出。“通道業務風險責任也說不清楚,雖然合同里約定原狀返還,但實際運作中風險并未完全規避。現階段給予一定的緩沖期,不是要將通道業務全停掉,而是要逐步壓縮通道業務規模,通道業務早晚是要消亡的,不是資產管理業務的重點。”李超稱。
“此次證監會所提及的通道業務定義和方向也沒有明確,表述也沒有明確,我們公司現在都是在等監管層進一步明確,增量肯定是會小心謹慎的,存量要看監管層態度。”一家通道業務占比很高的基金子公司相關負責人接受《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采訪時稱。
去通道化之惑
而記者通過對多家券商資管和基金子公司采訪獲悉,一般沒有銀行系背景的券商資管或者基金子公司在去年初就開始擴大主動管理類產品比例,探索轉型之道;但是通道業務自有其路徑依賴,而且當其他機構都大力開展通道業務時,自家放棄通道業務就意味著資管規模和排名的大幅下滑,在規模和收入排名雙重考核的機制下,也不可能主動放棄通道業務。
所以在收的同時,監管層如何為機構打開新的業務空間也是一條重要的監管思路。
“上次有關基金子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新規我們還沒有去執行呢,本來想等時間久了,監管層會有所放松,現在看來只會越來越嚴。”滬上一家銀行系基金子公司業務人士告訴《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我們子公司通道業務增量都停了,現在就在等總行給我們追加資本金,但是金額比較大,總行也不一定投;所以也可能停掉通道業務,現在一切都不確定。
這是記者采訪的多家銀行系基金子公司的業務寫照,膽子大一點的還敢做通道,但是基本也是做周期一兩年的,沖下規模。
而另外一類就是早在去年就開始收縮通道業務,探索主動管理模式,比如博時基金旗下子公司博時資本。《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獲悉,博時資本早在2016年一季度就開始探索去通道化模式,向主動管理轉型,大力發展ABS產品。根據基金業協會所披露的2016年底ABS業務規模前二十強榜單數據,博時資本以115.79億元的規模位列榜單中,共發行9只ABS產品。
“ABS、PE、量化、FOF等業務是未來子公司向主動管理轉型發展的重點,不過目前階段來看,哪類業務都撐不起半邊天,所以資管去通道化還任重道遠。”前述滬上銀行系基金子公司業務人士直言。